學術活動
2024
04.07
113年度「獎勵提供心血管疾病病人戒菸服務」暨「獎勵基層醫療院所提供病人戒菸服務」競賽 _地區醫院及診所組
113年度「獎勵提供心血管疾病病人戒菸服務」暨「獎勵基層醫療院所提供病人戒菸服務」競賽
_地區醫院及診所組
(一) 主旨
提高地區醫院及診所醫師對病人戒菸治療的重視,並投入戒菸服務。
(二) 競賽獎項
團體獎項: 戒菸成功王
個人獎項: 戒菸服務王、戒菸新人獎
*詳細計算方式請參考113年度「獎勵提供心血管疾病病人戒菸服務」暨「獎勵基層醫療院所提供病人戒菸服務」競賽辦法
(三) 報名資格
1. 與國健署簽訂戒菸治療機構的地區醫院及診所具戒菸資格之戒菸服務醫師。
2. 參賽單位定義:
地區醫院及高服務量診所組: 高服務量定義:≧四萬人次/年
一般診所組: 一般服務量定義:<四萬人次/年
(服務量定義為年度健保申報量總數,參賽機構請依[112年度健保署扣繳憑單年度人次]為判斷標準選擇組別。)
3. 團體競賽項目具戒菸治療服務資格醫師地區醫院及大型診所需≧2 位; 一般診所需1人(含)以上。
4. 團隊報名之競賽項目包含戒菸成功王(團體獎)及戒菸服務王(個人獎),個人報名僅採計戒菸服務王一項;戒菸新人獎為報名前兩項競賽且合乎新人獎資格者自動列入計算。
4. 參加本競賽,應辨識所有病人吸菸情形,對於吸菸個案,應直接提供戒菸服務,並持續追蹤個案後續回診及戒菸成功情形,且至國民健康署醫事機構戒菸服務系統(戒菸服務VPN系統)填報轉介、提供戒菸服務、追蹤等相關資料。
(四) 報名方法
1. 請先下載報名表填寫完整報名內容後,至[我要報名]處上傳報名檔案。
2. 報名表所有欄位請務必確實正確填寫,以確保獎項統計資料收集正確性。
3. 若有報名團體競賽將自動計算個人競賽之服務王獎項,不需另外報名個人賽。
*[我要報名]處之個人資料請填寫行政事務聯絡人資料
(五)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
*若有需要戒菸競賽公文以利院內推廣或申請競賽相關事項,請於5月10日前E-mail至主辦單位:(qs.tsla@gmail.com)我們將彙整後寄出書面公文提供辦理。
請注意: 來信請註明正本公文收件單位(如:XX醫院XX科)以利確實送達。
*相關問題聯繫方式:
手機:0905-908135 蔡秘書
E-mail:qs.tsla@gmail.com
學會會址:103台北市民權西路136號12樓之3